來源時間為:2025-11-13
為推動達州市達川區畜牧業高質量發展,結合達川區實際,我局牽頭草擬了《達州市達川區推動畜牧業高質量發展八條措施(征求意見稿)》。為充分聽取公眾的意見和建議,現向廣大市民公開征求修改意見。
征求意見時間:2025年11月13日到2025年11月21日。
若市民朋友有修改意見,請以信函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反饋至區畜牧發展服務中心(達川區巴國大道292號政務中心18樓1812辦公室),并注明修改意見者姓名、聯系方式。聯系人:李道波0818—8151465,郵箱:。
附:達州市達川區推動畜牧業高質量發展八條措施(征求意見稿)
達州市達川區農業農村局
2025年11月13日達州市達川區推動畜牧業高質量發展八條措施
(征求意見稿)
一、促進畜禽產能提升。對新進入國家調查隊統計監測目錄的畜禽監測大戶給予5萬元/個一次性激勵。對設計存欄生豬500頭及以上養殖場和畜禽監測大戶新增補欄豬、牛、羊、家禽分別按100元/頭、500元/頭、100元/只、1元/只給予激勵,單場每年最高補貼10萬元。對自然年內購進良種母豬50頭及以上且單頭體重不低于50公斤的養殖場給予500元/頭一次性補貼,單場最高補貼50萬元。對飼養蜜蜂50群(桶)及以上的養殖場(戶)給予1萬元/個一次性補貼。同一養殖場(戶)同時符合本條措施中不同種類補貼的,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。[責任單位:區農業農村局;區財政局,各鄉鎮(街道)人民政府(辦事處)。分號前為牽頭單位,下同。以下任務均需各鄉鎮(街道)人民政府(辦事處)落實,不再單獨列出]
二、支持設施設備升級。對新(擴)建畜禽圈舍按100元/平方米予以一次性補貼,單場最高補貼100萬元。對畜禽圈舍(含設施設備)改造升級的,按不超過改造總投資30的比例予以補貼,單場最高補貼60萬元。對畜禽糞污處理及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設施設備(含除臭系統)改造升級的,按不超過改造總投資30的比例予以補貼,單場最高補貼60萬元。[責任單位:區農業農村局;區財政局]
三、推動養殖降本增效。推進畜禽養殖機械化、自動化、智能化發展,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,做到應補盡補。推廣生豬液態精準飼喂,按不超過設施設備購置總投資的50予以補貼,單場最高補貼60萬元。開展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,對通過國家、省、市級達標評定的養殖場,分別給予3萬元、2萬元、1萬元獎勵。對成功創建國家級動物疫病無疫小區、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、省級動物疫病凈化場的養殖場,分別給予20萬元、15萬元、10萬元獎勵。支持開展養殖有限空間清掏、動物疫病防控等社會化服務,對成立并規范運行一年以上的社會化服務組織,一次性補貼10萬元。[責任單位:區農業農村局;區財政局]
四、扶優培強龍頭企業。培育壯大一批實力強、機制新、能引領產業發展的龍頭企業,帶動畜牧產業提質增效。對新增的國家級、省級生豬產能調控基地分別給予3萬元/個、1.5萬元/個一次性激勵。對新創建肉牛重點鄉鎮和能繁母牛基地村分別給予5萬元/個、3萬元/個一次性激勵。[責任單位:區農業農村局;區發改局、區經信局、區財政局]
五、落實聯農帶農補貼。鼓勵經營主體帶動小農戶發展畜牧產業,對與農戶簽訂幫扶或技術指導協議、簽訂收購或代養協議、為農戶開展畜牧生產投資1000元及以上的,按照所帶動農戶畜牧業收入的1補貼經營主體,單個經營主體每年最高補貼5萬元。經營主體聘請本區農民工務工滿一年,且務工農民單人自然年在該經營主體獲得工資總收入達到3萬元及以上,按實際支付工資的1補貼經營主體,單個經營主體每年最高補貼5萬元。[責任單位:區農業農村局;區財政局]
六、強化金融保險支撐。實施畜牧產業貸款貼息政策,對畜禽養殖、屠宰加工企業按實際支付貸款利息的50予以貼息,單場(企業)年度貼息最高50萬元。將生豬價格保險升級為生豬養殖綜合收入保險,在市場價格波動風險保障不超過2000元/頭的基礎上,補充提高生豬死亡風險保障至最高1200元/頭,提升生豬養殖風險整體保障水平。[責任單位:區財政局;區農業農村局]
七、加強品牌市場建設。鼓勵創建和使用“老家達縣”區域公共品牌,不斷提升達川畜產品品牌影響力、知名度和美譽度。積極推廣新零售、“直播 ”等新型營銷模式,擴大畜禽產品銷售半徑。支持企業參加“川行天下”、“出川達海”等市場拓展活動,全面提升畜產品市場競爭力。[責任單位:區農業農村局;區財政局、區商務局、區市場監管局]
八、優化資源要素配置。全面落實支持畜牧業生產用地有關政策,保障畜禽養殖和生產道路等配套設施用地需求,按規定免征直接從事于養殖生產用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。指導符合條件的生豬養殖場(戶)依法辦理用地和環保手續。支持在偏遠山區科學選址建設畜禽養殖場,對場外水、電、路等基礎設施建設予以相應支持。[責任單位:區自然資源局;達州市達川生態環境局、區稅務局、區林業局、區住建局、區水務局、區經信局、區交運局、區農業農村局、區財政局]
本措施有效期3年(含2025年建設內容)。獎補資金在區級農業產業發展資金中每年預留2000萬元作為畜牧產業發展專項資金。
同時符合本措施和其他同類獎補政策的,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。若本措施與我區級出臺的其他政策意見不一致的,均按本政策執行。如國家、省、市相關政策調整,將根據新政策做相應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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